上诉是要求上级机构复审移民决定的一种方式。提出上诉主要有两个地方: 行政上诉办公室 (AAO)或 移民上诉委员会 (BIA)。
- AAO 是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的一个分支机构,负责审查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官员就以下方面做出的一些决定 签证他们可以获得绿卡、公民身份和其他福利。
- BIA 隶属于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它负责审查移民法官做出的决定以及移民局官员做出的有关驱逐(递解出境)、庇护和放弃不予受理的某些决定。
- 这两个部门都会对各自的记录进行书面审查,并做出同意或不同意上诉决定的书面答复,或给予原部门再次审查案件并做出新决定的机会。
- 他们都不举行听证会或接受新证据,上诉必须在 30 天内提交。
如果AAO或BIA的决定不能令人满意,联邦法院可对案件进行复审。联邦法院对移民事务的管辖权有限,只能审查法律问题。
在提交上诉不可行的某些情况下,您可以提交重新审理申请或重新考虑申请:
- 重开申请的动议旨在纳入新的事实(如证据),表明您在最初申请时符合资格;
- 重新考虑动议是指要求对决定进行复审,因为在作出决定时,使用相同的证据和事实适用法律或政策出现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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