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能有资格申请此移民 签证 优先类别,如果您是技术工人、专业人士或其他工人。
- "技术工人" 是指工作至少需要2年培训或工作经验, 而不是临时或季节性的人
- "专业人员" 是指工作至少需要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历的人, 是专业成员
- “其他工人”子类别适用于从事非技术性劳动的人员,此类工作需要少于两年的培训或经验,且不属于临时性或季节性。
熟练工人
- 您必须能够证明至少拥有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
- 您所从事的工作必须是在美国缺乏合格工人的。
- 需要劳工证和一份永久性全职工作机会。
专业人士
- 您必须能够证明您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并且学士学位是进入该职业的通常要求。
- 您所从事的工作必须是在美国缺乏合格工人的。
- 教育和经验不能替代学士学位。
- 需要劳工证和一份永久性全职工作机会。
非技术工人(其他工人)
- 在代表您提交申请时,您必须有能力从事非技术性劳动(需要少于两年的培训或经验),此类工作不属于临时性或季节性,且在美国缺乏合格工人。
- 需要劳工证和一份永久性全职工作机会。
请注意:虽然第三优先类别的资格要求相对宽松,但您应注意,“其他工人”类别的签证存在长期积压。请参阅“国务院:签证公告”页面。
美国劳工部 – 劳工证
- 第三优先类别的申请通常必须附带一份由劳工部签发的、经批准的ETA-9089表格个人劳工证。在某些情况下,申请可提交至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附带未经认证的ETA-9089表格,以便作为附表A,第一组进行审议。
申请流程
- 您的雇主(申请人)必须提交I-140表,即《外籍工人移民申请》。作为申请流程的一部分,您的雇主必须能够证明有能力支付截至您的签证优先日期所提供的工资。您的雇主可以使用年度报告、联邦所得税申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来证明有能力支付您的工资。
EB-3签证持有人的家属
- 您的配偶可以以E34(“熟练工人”或“专业人士”的配偶)或EW4(“其他工人”的配偶)类别获准进入美国。在您和您的配偶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绿卡持有人身份)的过程中,您的配偶有资格申请就业授权文件(EAD)。您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可以以E35(“熟练工人”或“专业人士”的子女)或EW5(“其他工人”的子女)类别获准入境。
如果您有进一步的疑问, 请联系我们的事务所 以获得有价值的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