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雇主可递交外籍劳工移民申请(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I-140表格如果您符合技术工人、专业人员或其他(非技术)工人的资格,您可以通过 I-140 申请表("I-140 申请表")申请进入美国。如果您的 I-140 申请获得批准,您的配偶和 21 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也有资格申请进入美国。此外,对于所有 EB-3 签证,您必须
- 拥有愿意为您提供担保的美国雇主提供的长期全职工作机会。
- 符合职位和类别要求,如学位或工作年限
- 可被美国接纳,不受任何限制 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在雇主提交 I-140 表格之前,您必须满足所有前提条件。此外,第三优先申请一般必须附有劳工部批准的个人劳工证明,证明内容如下 ETA-9089 表格.
要求
EB-3A 技术工人
- 您必须能够证明您拥有至少 2 年的工作经验、教育或培训,以满足劳工证上规定的工作要求。
- 相关的中学后教育可视为培训。
- 您所从事的工作必须是在美国找不到合格工人的工作。
EB3-B 专业人员
- 您必须证明自己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国外同等学位,而且学士学位是从事该职业的正常要求。
- 您所从事的工作必须是在美国找不到合格工人的工作。
- 教育和经验不能替代学士学位。
- 您必须满足劳工证上规定的任何其他要求。
EB-3C 非技术工人(其他工人)
- 您必须证明有能力从事非技术性劳动(需要少于 2 年的培训或经验),且不属于临时或季节性性质。
- 您所从事的工作必须是在美国找不到合格工人的工作。
- 您必须满足劳工证上规定的任何其他要求。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的办公室。萨拉-穆律师(Sarah Mu)可以帮助您处理复杂的移民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