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重新申请入境豁免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 第 212(a)(9)(A) 或 (C) 条款 被认定为不可入境的外国公民,必须提交I-212表格以获得重新申请入境美国的同意(重新申请同意),然后才能合法返回美国。“重新申请同意”也称为“重新申请许可”。

212豁免申请资格

如果您曾被美国驱逐出境(遣返),您将不被允许入境并被禁止 签证 在五年、十年、二十年内,甚至可能永久性地丧失资格,具体取决于您被遣返的原因。如果您符合其他签证资格,您可以在不被允许入境期限届满前,通过提交I-212表格(《被驱逐或遣返后重新申请进入美国许可申请表》),申请“重新申请许可”或“重新申请同意”以重新入境。

您的不得入境年限取决于以下哪种驱逐情景适用于您:

  • 五年禁令:如果您在抵达美国时被驱逐出境(快速驱逐),或者在抵达时被启动程序并随后被移民法官下令驱逐,您将自驱逐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境。
  • 十年禁令:如果您进入美国后被启动驱逐程序,或者您自愿离开美国但驱逐程序尚未结束,您将自驱逐之日起十年内不得重新入境。
  • 二十年禁令:如果您曾多次被美国驱逐出境,您将自驱逐之日起二十年内不得重新入境。
  • 永久禁令:如果您被判犯有严重重罪,您将永久不得入境,并且在未提交I-212表格的情况下,永远不得重新申请签证。如果您根据《移民和国籍法》(I.N.A.) 第212(a)(9)(c) 条被永久禁止入境,原因是在美国非法停留累计一年后离开,或者您被下令从美国驱逐出境后试图非法重新入境,您必须等待十年才能提交I-212表格。

如果我的申请获批,我之前的签证身份会恢复吗?

  • 不。一份获批的重新申请许可,仅意味着您获得了重新申请新签证的许可。这意味着您必须从头开始整个申请流程,并且必须符合获得该签证的资格。例如,如果您曾因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而成为合法永久居民,在获得重新申请签证的许可后,您将不得不从移民签证流程的最开始重新启动。但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您不再符合原始签证的资格——例如,您在被驱逐出境前已离婚——您将不再符合移民签证的资格。

如果我不再符合我的签证资格怎么办?

  • 如果您不再符合移民(永久)签证的资格,您可能仍符合非移民(临时)签证的资格,例如工作签证。
  • 如果您不再符合您先前持有的非移民签证的资格,请调查是否有其他非移民签证可能适用于您。

在寻求重新申请非移民签证的许可时,您应联系您打算申请的美国领事馆;与I-212(d)非移民豁免申请类似,您可能无需正式提交表格。相反,裁决官员将酌情决定是否批准该许可。

注意:对于大多数非移民签证,您将被要求证明您在美国的逗留是临时性的,并且在逗留结束后您将返回本国。您可以通过提供在您的本国拥有住所或工作等联系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表明您无意放弃这些联系。

我应该在哪里提交我的申请?

  • 您需要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 (CBP)、美国国务院 (DOS)、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 (EOIR) 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交I-212表格,具体取决于您所在的位置以及您打算如何进入美国。

我的重新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有多大?

  • 无法确定您的申请是否会获批。重新申请入境的许可始终是酌情决定的,并且会考虑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您在美国是否有紧密的家庭联系。
  • 如果您不被允许重新申请,您的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亲属、您本人或您的雇主可能遭受的任何不寻常的困难。
  • 您是否已改过自新(如果犯罪活动导致您被驱逐出境)。
  • 您之前在美国逗留的时间长度以及您在此期间的身份。
  • 您是否遵守法律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 允许您进入美国是否会有悖于美国的福祉、安全或保障。

在决定您的案件时,任何不利因素都将与有利因素进行权衡以作出决定。决定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的。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提供的信息并非涵盖所有I-212表格的申请要求和资格。

对于您的具体问题,请 联系我们的事务所 以获得有价值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