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访问者项目旨在根据美国法律规定,通过教育和文化交流,促进美国人民与其他国家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交流访问者是指通过交流访问者项目来到美国,参加由国务院指定项目的外国公民。交流访问者的例子包括:
- 受训人员
- 教授或学者
- 学生
- 专家
- 国际访客
- 教师
- 研究助理
- 医生
- 暑期工作旅行项目参与者
- 互惠生项目参与者
- 营地辅导员
交流访问学者的 I-9 表格
- 交流访问学者在美国合法工作的前提是,其工作属于参与者获批项目的一部分(例如,J-1 教师、教授、夏令营辅导员、暑期工作旅行者、互惠生),或者其就业获得官方项目担保人的批准(例如,J-1 学生)。雇主不得在明知交流访问学者未获授权在美国从事此类工作的情况下,雇用 J-1 参与者。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不会向 J-1 交流访问者签发就业授权文件(I-766 表格)以证明其就业授权。然而, 国土安全部 签发 I-94 表格 或 I-94A 入境/离境记录,以表明其 J-1 非移民身份。由国务院指定的项目担保人签发并认可 DS-2019 表格,该表格指明了交流访问者获准从事的工作类型。对于 J-1 学生,项目担保人会准备额外的非正式文件(一封信函)以证明其就业授权。
以下文件组合被视为 A 类文件:
- 交流访问学者未过期的外国护照
- DS-2019 表格;交流访问学者不得在该表格所示项目结束日期之后工作
- 有效的 I-94 表格或 I-94A 表格,表明 J-1 非移民身份
- 对于 J-1 非移民学生而言,由负责官员签发的一封信函或其他文件
暑期工作旅行项目
大专院校学生可作为暑期工作旅行项目的参与者,在暑假期间进入美国工作和旅行。参与者可多次获准参加该项目,但每次获准不得工作超过 4 个月。暑期工作旅行可能的工作岗位包括:
- 度假村
- 酒店
- 餐厅
- 游乐园
- 建筑事务所
- 科学研究机构
- 平面艺术/出版及其他媒体传播企业
- 广告公司
- 计算机软件企业
- 电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互惠生
- 只有通过美国国务院指定互惠生项目赞助机构安排的交流访问者,才被授权担任互惠生。互惠生为寄宿家庭的子女提供一年的育儿服务,以换取食宿、每周津贴以及最高500美元的教育费用。
- 由于寄宿家庭为常规育儿服务提供报酬,因此寄宿家庭是互惠生的雇主,必须为互惠生填写I-9表。
- 外国学术学生(F-1 非移民)不得从事互惠生或保姆工作,除非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基于严重的经济困难向其签发就业授权文件。
营地辅导员
- 每年夏天,营地辅导员通过监督美国的营地活动与美国青年群体互动。参与者必须年满18岁,且只能作为辅导员工作最长4个月。
偶尔,参与者可能需要承担非辅导职责作为营地生活的一部分,但他们不作为正式员工。他们不得担任:
- 办公室职员
- 厨师
- 劳工,例如洗碗工或清洁工
营地辅导员职位必须在符合以下条件的营地:
- 美国营地协会的良好信誉认证会员;
- 隶属于全国认可的非营利组织;或
- 经赞助机构检查、评估和批准的
某些工作是不允许的,例如:
- 家政服务(例如,管家)
- 要求参与者投入自有资金的职位
- 要求从业人员提供患者护理的职位
- 可能损害美国国务院声誉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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