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签证恢复

当学生的身份失效时,他或她必须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恢复学生签证 I-539 表格.这一标准非常严格,建议学生聘请法律顾问来帮助驾驭复杂的系统。如果学生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可能会被批准

  1. 在递交复学申请时,学生的失学时间未超过 5 个月(或证明未在 5 个月期限内递交申请是由特殊情况造成的,且学生已在特殊情况下尽快递交了复学申请)。
  2. 没有屡次或故意违反服务条例的记录
  3. 目前正在或打算在签发 I-20M-N 表或 SEVIS I-20 表的学校修读完整课程
  4. 未从事非法就业
  5. 除以下理由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递解出境 移民和国籍法》第 237(a)(1)(B)或(C)(i)条
  6. 通过详细证明,使服务局满意地确定:
    1. 违反学籍是由于学生无法控制的情况造成的。这些情况可能包括学生严重受伤或生病、学校关闭、自然灾害或学习部的疏忽、疏忽或忽视,但不包括屡次违规或学生故意失误导致需要恢复学籍的情况;或
    2. 违规行为与学生课程负担的减少有关,而这本应在教学督导处的授权范围之内,且不批准复学将导致学生面临极端困难。

 

如果教育服务处恢复了学生的学籍,教育服务处应在学生的 I-20 表格 注明学生已复学,并将表格返还给学生。如果 I-20 表来自非 SEVIS 学校,学校副本将转交给学校。如果 I-20 表来自 SEVIS 学校,审理官员将更新 SEVIS 以反映该处的决定。无论哪种情况,如果移民局不恢复学生的签证,学生不得对该决定提出上诉。学区主任将把决定通知学校。

如果你对本签证申请有任何疑问,请 致电办公室 建立一个有价值的咨询。